區域公用品牌和區域公共品牌的區別你知道嗎?不要小看了這一字之差,在文學上代表的含義不一樣,在現實中,意義也是不一樣的。我們來看一下知乎網友的分享,該怎么去理解和定義區域公用品牌和區域公共品牌。
來自知乎網友@老農的分享
(1)區域公共品牌
公共,英文表述為Public,指公有的、公用的,即共同擁有,共同使用。在英文相關文獻可見,學者在探討如國家品牌、城市品牌等區域品牌時,一般都與公共外交(public diplomacy)相關,行文中多強調官方(official)、政府(government)、控制(govern)的主導性,認為此類品牌需要考慮多主體利益(take into account),由多主體共同呈現(present/make)。 因此,區域公共品牌是基于特定地理區域范疇,由官方或政府控制、主導的品牌,此類品牌由區域內多主體共同擁有品牌,并共同創造、共同使用、享受品牌帶來的利益,由多主體在政府主導下實現共同的品牌建設。 區域公共品牌是區域內多主體共同使用的品牌,因此,也屬于區域公用品牌。
(2)區域公用品牌
公用,英文表述為public\communality\for public use等,指共同分享、共同使用。在英文有關葡萄酒產業、區域產業品牌、強調產品共性與品牌個性等相關文獻中可見,行文強調的重點不在“public”,而在使用“public use/share”同時,部分文獻且使用“commonality”一詞。因此,區域公用品牌是基于特定地理區域范疇,由產業集群、產品類別等形成的,由行業協會組織擁有并運營品牌,由區域范疇之內的產業相關機構與個人多主體共同創建、共同使用、共同享受品牌帶來的利益,由多主體在行業協會組織等主導下實現共同的品牌建設的品牌。 此類品牌的商標所有權、經營權、使用權分離,對區域公共性的影響,是通過產業發展、產品形象等形成的,而非直接的區域公共性政務服務,因此,不能與區域公共品牌相提并論。
來自知乎網友@張正的分享
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和農產品區域公共品牌,這兩個概念在農產品經營領域和政府主管農業的部門里,并沒有非常嚴格的界定,這兩個概念經?;ハ嗷煊?。也就是說,經常被當作同一個概念來使用,指的是同一個事物。
同時又有專家把這兩個概念做了區分。我個人認為這樣的區分是有道理的,并且在工作中是有區分價值的。這兩個概念是這樣區分的:
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這個品牌是有組織地進行創建塑造,符合條件的經營者只有經過授權方可使用。比如陽澄湖大閘蟹,西湖龍井,五常大米等等。
農產品區域公共品牌,這種品牌是自然形成的,也就是說這個品牌并不是由某個組織專門地創建和塑造,那么使用時,也無需經過授權,比如說涪陵榨菜。
這里我要尤其強調,近年來出現的許多品牌,比如“麗水山耕”“聊勝一籌”“蒼農一品”“金口金品”“極境寒養”??既不是區域公用品牌,也不是區域公共品牌,因為這樣的品牌完全不具備“區域公用或者區域公共特征,從品牌名稱上完全看不出來,產品來自哪里,是什么東西。
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,是指在具有特定的自然生態,歷史人文的區域內,由相關組織所有,由若干經營者共同使用的農產品品牌。該品牌名稱由“產地+產品名”構成。
農業農村部在評選百強區域公用品牌中,明確規定,沒有產地沒有品類的品牌,沒有資格參與評選??梢娹r業農村部對什么是區域公用品牌,是有清晰界定標準的。
你覺那種更貼合實際需求呢?你對于區域公用品牌和區域公共品牌有更獨到的知識點嗎?歡迎來電北京志起未來營銷咨詢集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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